法律依据
根据2000年8月3日颁布、并经2021年2月3日法律(GBl. S. 53, 54)最新修订的《内政部与农村地区及消费者保护部关于饲养危险犬只的警察条例》(PolVOgH)。
巴登-符腾堡州(Baden-Württemberg)与巴伐利亚州一样,是目前仅有的两个在法律文本中继续使用“攻击性犬只”(Kampfhund)一词的联邦州。
危险犬只与攻击性犬只的分类
该州法律通过两种方式对此类犬只进行分类:
根据 PolVOgH 第1条第2款认定的攻击性犬只 (基于品种的推定,可通过性格测试反驳):美国比特斗牛梗(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)、美国斯塔福郡梗(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)、牛头梗(Bullterrier)、斯塔福郡牛头梗(Staffordshire Bullterrier)及其相互杂交或与其他犬种的杂交后代。
其他推定为危险的犬种 (列于附件中):斗牛马士提夫犬(Bullmastiff)、阿根廷杜高犬(Dogo Argentino)、波尔多獒犬(Dogue de Bordeaux)、巴西菲勒犬(Fila Brasileiro)、西班牙獒犬(Mastín Español)、那不勒斯獒犬(Mastino Napoletano)、马士提夫犬(Mastiff)、土佐犬(Tosa Inu)。
根据 PolVOgH 第1条第3款认定的个案危险犬只: 无论品种如何,任何表现出攻击行为、曾咬伤人畜、以侵略方式扑向他人或具有不受控撕咬倾向的犬只。
犬主需满足的条件
- 养犬许可:在幼犬满六个月后,必须向当地警察局申请。
- 正当利益证明:需证明养犬的必要性或正当理由。
- 无犯罪记录证明:提供个人良好行径记录(Führungszeugnis)。
- 专业知识证明:犬主需通过相关专业知识考试(Sachkunndenachweis)。
- 性格测试:犬只须通过性格测试(Wesenstest),以推翻其具有攻击性的认定。
- 犬只责任保险:这是强制性要求,且必须随身携带保险证明。
保险要求
危险犬只的主人必须购买责任险。虽然全德没有统一的最低保额规定,但目前的市场标准通常为针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额至少100万欧元。
日常管理规定
- 牵引绳义务:在私人领地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牵引绳。
- 嘴套义务:攻击性犬只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嘴套。
- 芯片标识:犬只必须植入微芯片以供识别。
2026年犬税(Hundesteuer)示例
| 城市 | 第一只普通犬 | 攻击性/危险犬只 |
|---|---|---|
| 斯图加特 (Stuttgart) (2026年起) | 144 € | 816 € |
| 卡尔斯鲁厄 (Karlsruhe) (2026年起) | 144 € | 720 € |
| 曼海姆 (Mannheim) (2026年起) | 144 € | 744 € |
| 海德堡 (Heidelberg) (2026年起) | 144 € | 600 € |
| 弗赖堡 (Freiburg) | 144 € | 588 € |
咨询机构
请联系您所在城市或社区的当地警察局(Ortspolizeibehörde),或咨询巴登-符腾堡州兽医协会以获取专家评估名单。
